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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课时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0   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于3月19日下发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课时津贴统计要求,请各部门务必于4月20日下午6点前按要求上报。逾期不报者,不纳入本次课时津贴统计与核算范畴。

教务处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