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便函〔2018〕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反馈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充分运用课程考核的信息反馈作用,评估教与学的效果,解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不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课程考核反馈工作安排如下:
一、反馈课程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课程。
二、反馈时间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1~4教学周。
三、工作要求
课程考核反馈工作涉及学生、授课教师、教研室、教学单位四个层面。
(一)工作内容要求:
1.授课教师应该对学生课程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分析,以了解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明确学生学习过程、教师授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提出针对学生学习、教师授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办法。
2.各教研室要对该学期承担全部课程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完成《教研室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找出教研室承担全部课程在教与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办法,以提高开设课程的教学质量。
3.各教学单位要综合分析整个部门各门课程考核过程和结果,完成《教学单位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发现教与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办法,以提高本部门的教学质量。
4.各教学单位汇总本部门全部《课程成绩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在开学第1~2教学周向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反馈,使学生所在学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效果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5.课程负责人在开学第1~2教学周联系学生信息员,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全体学生反馈课程考核情况,学生信息员在两周内收集学生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填写《课程考核情况反馈表》,反馈给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汇总分析后,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6.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通过教学例会反馈课程考核总体情况。
(二)工作时间要求
1.各教研室、教学单位应在学期初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课程考核反馈工作。各教学单位在第4教学周周五(3月30日)将《教学单位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纸质版1份、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2.各教学单位、课程负责人应在本学期第1~2教学周开展面向学生所在学院及全体学生的课程考核反馈工作,第3~4教学周完成学生意见、建议的收集及汇总分析。
附件:1.《课程考核情况反馈表》
2.《教学单位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
3.《教研室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
教 务 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