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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9   来源:   点击量:

教便函[2018]33号

关于下达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

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计划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第19教学周7月9日—12日进行,共计4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通知学生按时参加期末考试,并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同时,认真选派监考教师,于7月3日前将监考名单报送考务科。

二、期末考试命题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各环节工作的通知》(教便函[2018]2号)要求进行,各课程需分别以“A卷”、“B卷”打印并密封;并对应考场填写试卷袋相关内容,以部门为单位将考试课程试题送交考务科,7月3日前完成试题交接工作。

三、考试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1.各部门选派课程主讲教师或负责人于课程开考前1小时(上午8:30;下午13:30)到达考务办公室,与教务处考务科办理试卷交接手续,并负责试卷的发放与回收。

2.监考教师于上午9:00(下午14:00)之前到考务办公室与相应的课程主讲教师或负责人领取试卷。

3.新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仁济书院甲座309,老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2704教室。

四、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安排学生按学号一条龙就座。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发放试卷。学生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考试证,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五、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一同将试卷及考场情况报告单交回考务办公室,待装订密封试卷后,交于相应的课程主讲教师或负责人。各教研室组织阅卷工作,坚持执行集体流水阅卷,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成绩录入教管系统;同时,做好考试分析、试卷归档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