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满足教学需要,加强对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特通知如下:
1.原则上开班会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室;如有特殊情况应由辅导员及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严格审批;
2.学生会、社团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应在申请理由中详细写明具体内容及用途,并由团委严格审批。
教务处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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