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便函[2018]30号
关于落实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任务及排课工作的通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及排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课表编排日程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负责部门
| 完成时间
|
教学计划核对入库
| 教学计划核对:检查开设课程类别、课程名、学分等是否正确
| 教务科
各学院
| 已完成
|
教学计划入库:教学计划录入教管系统
| 教务处
|
教学任务落实
| 教学任务下达
| 教务科
| 6.14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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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教学定位、任课教师表、外聘教室审核表并提交教务科
| 开课部门
| 6.14-6.20
|
公共课排课
| 公共课教学定位录入、核对
| 思政、国教
体育、管理
教务科
| 6.20之前
|
公共课排课(除外听力、计算机实验),核对、公布开课情况
| 思政、国教
体育、管理
教务科
| 6.21-6.24(1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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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课程
| 基础医学院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程教学定位录入、核对
| 基础医学院
| 6.24之前
|
基础医学院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理论授课排课、核对、公布开课情况
| 6.25-6.27
(17w)
|
其他课程排课
| 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程教学定位录入
| 开课部门
| 6.27之前
|
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程、听力、计算机实验课、基础医学院专业基础课实验课排课
| 开课部门
| 6.28-7.2
(17-18w)
|
再次核对排课信息、检查冲突,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 开课部门
| 7.3-7.4 (18w)
|
排课协调
| 各开课部门可就课表难以解决的问题与教务科进行沟通、调整
| 教务科
开课部门
| 7.5-7.6(18w)
|
排课结束
| 审核、公布课表
| 教务科
| 7.7(18w)
|
二、排课原则
1.课程名称、教学周数、课时数务必与教学任务一致。
2.教学头绪的安排应结合开课部门的师资、学生数、教学硬件等条件合理安排,参照《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晋教高[2010]7号)文件要求,公共必修课班容量一般不超过200人,以100人左右为宜,其中,公共外语课班容量要控制在100人以内,以50人左右为宜;专业基础课不得超过100人、以50人左右为主,专业课严格以单班为单位组织课堂教学,如实施大班上课,必须按小班组织讨论课或习题课。
3.各开课部门务必完成本部门18-19学年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的排课工作。其中,非整班上课的限选课及全部任选课程需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9—11节)或周六。
4.排课时间讲授课时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实验课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六,周日不排课,晚上不排课。讲授课时排课以两节课为一个单元,如1-2节,3-4节,5-6节,7-8节。原则上不安排连续的3或4课时。实验、实训课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连上学时。
5.部分教师同时在新、旧校区上课,排课时应注意不要排在同一上午或下午。建议此类教师在不同校区上课时错开周次。
6.出门诊的教师,请务必上报门诊时间为我校附属医院的出诊时间,并于排课之前准确录入。
7.体育课排课原则上不安排在1-2节。
8.实验课排课实行分组教学,一个自然班至少分两组。
9.发生错排教学地点占用相关教学部门资源,教务处一经核实将删除错排课程。
10.教学周安排:严格按照教学任务中规定的教学周次
三、排课资源分配
1.各二级学院务必在排课前完成全部实验、实训地点的录入工作,并在排课时选择准确的地点(指实验、实训课应在录入教学任务时选择对应的教学场地)。实验、实训课录入完成后,将实验、实训所需耗材、试剂同时完成上报工作。
2.基础医学院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学生所在学院教室。
3.中医学(三层多媒体教室302、304、306、310、317、323)、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养生学(二层多媒体教室202、204、206、210、217、222、223)、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层多媒体教室101、102、103、104、106、116、117)原则上安排在仁济书院甲座。
4.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安排在仁爱书院。
5.中药学(含中药分析、临床中药)、药物分析、药学专业及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食品工程专业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安排在和剂书院。
6.信管、医管、市场营销及应用心理学专业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安排在知行书院。
基于此,请各开课部门在录入教学定位信息时务必在教学场地处选择好校区(新校区)、楼房(仁济、仁爱、和剂、知行、图书馆等)、教室类型(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房)。
7.排课原则上排在本教学单位所属教室,如有特别情况,可与其它部门沟通借用。
四、时间节点的安排
1.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课程编排日程完成授课地点、实验、实训地点等教学场地、授课教师等基本教学内容的录入工作。各专业所在教学单位于16周周五(6.22)前将各专业下学期要求全部学生学习的限选课报至教务科。
2.思政部、国教中心、体育部、医药管理学院等开设全校学生公共必修课的教学单位,于第16教学周(6.20)之前将教学定位纸质版交至教务科,并完成18-19学年一学期教学任务及定位的录入。
3.16教学周(6.24前)完成公共课理论授课部分的排课工作。其他开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开课部门于第17周(6.27前)将教学定位纸质版交至教务科,以便进行协调、核对。
4.17教学周(6.25-7.4)开始由各二级学院安排本部门开设课程的排课工作。基本原则是先排定理论授课、再排定实验、实训授课。
5. 18教学周(7.5-7.6)各开课部门可就课表难以解决的问题与教务科进行沟通、调整。
6. 18教学周(7.7)发布课表,课表发布后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学生及时进行查询,并严格按照课程表执行。
7.16教学周(6.24前)完成实验、实训课程的耗材、试剂填报工作,将电子版、纸质版交至实习科。
五、注意事项
1.教学任务的准确录入是排课的基础。首先由各专业所在部门的教学秘书录入18-19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请务必于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进行认真核对。
填写教学任务由各开课部门的教学秘书进行。在系统中需准确、完整的录入各项内容,包括教师姓名(如为多名教师同时带课的实验课,需录入每一位教师的姓名;如为多名教师顺序上课,按照多条教学任务对待,即每位教师一条)、班级头绪、周学时(指每一个教学周教学时数的总和,如每周2次课,每次2学时,则周学时为4)、连上节数(上学期录入时,此内容在很多教学任务中录入错误或未录入,导致排课出现了很多重复的、错误的结果。如:理论课连上节数应为2,录入为4后,因学生、教师, 时间不合适,导致系统无法排入;再如,实验课连上节数应为3或4,录入为2,虽然系统排入了时间,但无法按此时间完成实验)、周次(每一位授课教师所对应的周次。如,张某某1-8周,李某某9-15周)、校区、楼房、教室类型等。
2.有特殊要求的教师(如出门诊教师及外聘教师;系统中有教师授课时间尽量连续的设定,但这项设定对于某些教师来说并不合适,可能需要手动辅助调整),务必在排课之前就设定好他们的时间要求,否则开始大面积排课后再提出要求则很难满足。
3.实验课的录入 我校实验课安排涉及的主要问题为分组。
(1)两位或多位教师同时给一个班级上实验,需将全部教师录入教学任务。
(2)两位或多位教师各带一个组的学生,可以将其视为不同的教学任务,分别录入。
(3)实验课开设的具体周次可能由于教师、学生时间或教学资源的问题在排课过程中进行了调整,与之前交至教务科的定位有所不同,请开课部门再排定课后予以汇总,并向教务科提交一分纸质说明。
4.由于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排课是由多个开课部门在相同时段内完成的,各部门涉及教室资源、授课对象的交叉,因此需要在调整课表前“刷新课表”,以保证课表的时效性。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理论教学安排表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必修、限选课程教学任务
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任选课程教学任务
4.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体质健康测试任务
教 务 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