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3月30日,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第三批项目经校内、外专家对50个申请项目的现场评议,拟对平均成绩在77分及以上的35个项目进行资助,对74~77分(不含77分)的7个项目整合入上述课程相同或近似项目中,现已将结果张贴公示,同时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公示期7天。
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高教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2272205。
教务处
2013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提交第三批教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第三批项目复评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