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2014]3号)文件,学校现开展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60岁,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承担完成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并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已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今年在原申报项目未结题前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教学改革项目。同时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在研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主持和参与两项项目的教师在原项目结题前今年不能继续申报教学改革项目。
2.申报选题:
申报选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范围覆盖申报指南中省重点研究项目、教学综合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改革、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其它等所有类型项目。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3.各二级学院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见附件1,学校遴选各二级学院申报的项目上报教育厅。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4年4月25日前,《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式一份报教务处高教研究中心,并同时报送《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6:2014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样表(供参考).xls
教务处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