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对已提交结题报告的初审情况,请按照第二批教改项目立项要求(见附件),对照项目执行情况提供相应的背景材料,以进行量化考核。于本月底(2月28日)18时前,交至教务处高教研究中心。
附件:第二批教改课题完成情况
教务处
2013-02-25
上一条:关于转发并学习《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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