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便函[2019] 2号《关于安排2019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要求,课程承担单位需按照2019届毕业生重修报名汇总表填报课程指导教师及通信方式,通信方式将告之重修学生,以便学生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重修课程的指导老师进行学习、答疑。
各课程承担单位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2019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指导教师汇总表报回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61979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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