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学习过程考核,学校决定自2019届毕业生起,不再对因课程考核不及格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组织“清考”。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学校严格贯彻落实取消“清考”制度的相关要求,将不再安排在校本科毕业生毕业前补考,不通过的课程只能以重修的形式获取学分。
2. 广泛宣传学校取消“清考”决定精神,及时将学校取消毕业年级“清考”的决定告知全体师生。
3. 各学院核查2019届本科毕业班学生不及格科目,由学生填写不及格科目(必修、限选)重修申请表,由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1月11日前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重修课程后,由课程承担部门安排教师进行辅导答疑。同时,要求提交重修申请的学生通过自修、教师辅导、网络学习等方式进行重修课程的学习, 学校将于2018-2019第二学期给予2019届本科毕业生安排一次重修考试。
4.学校将严格考试纪律,按课程的要求组织考核,任何课程不得降低或变相降低考试要求。
5.2019届本科毕业班学生任选课不符合毕业要求,只能在下学期期初教务处正常安排的时间内选修尔雅网络课程,及时参加考核。
6.2020届本科毕业班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必须在2018 -2019学年第二学期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完成重修。
7.希望全校本科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认真对待学业,在相应学期内按要求修满课程学分。各学院通知、督促、指导2015级(五年制)、2016级、2017级、2018级课程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及时参加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