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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反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2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中心:

为充分运用课程考核的信息反馈作用,评估教与学的效果,解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不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命题、成绩分析和反馈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将课程考核反馈工作安排如下:

一、反馈课程

2018~2019学年第学期考试课程。

二、反馈时间

2018~2019学年第学期第1~4教学周。

三、工作要求

课程考反馈工作涉及学生、授课教师、教研室、教学单位四个层面。

1.工作内容要求:

(1)授课教师应该对学生课程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分析,以了解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明确生学习过程、教师授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提出针对学生学习、教师授课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办法。

(2)各教研室要对该学期承担全部课程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完成《教研室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找出教研室承担全部课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办法,以提高开设课程的教学质量。

(3)各教学单位要综合分析整个部门各门课程考核过程和结果完成《教学单位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发现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办法,以提高本部门的教学质量。

(4)各教学单位汇总本部门全部《课程成绩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在开学第1~2教学周向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反馈,使学生所在学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效果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5)课程负责人在开学第12教学周联系学生信息员,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全体学生反馈课程考核情况,学生信息员在两周内收集学生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填写《课程考核情况反馈表》,反馈给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汇总分析后,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6)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通过教学例会反馈课程考核总体情况。

2.工作时间要求

1)各教研室、教学单位应在学期初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课程考核反馈工作。各教学单位在第4教学周周五(322)将《教学单位课程考核情况反馈报告》(纸质版1份、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2各教学单位、课程负责人应在学期第1~2教学周开展面向学生所在学院及全体学生课程考核反馈工作,第34教学周完成学生意见、建议的收集及汇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