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能力为导向”的教育理念,全面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结合我校本科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展情况,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以学生为中心、能力为导向”的教育理念,不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逐步构建基础实验、综合实验、设计实验、创新实验多层次相互衔接的实验教学体系,全面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二、实验范围与要求
(一)综合性实验
定义与目标:综合性实验需整合本课程或跨课程若干知识点,实验内容具有复合性,注重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学科交叉思维。
实施要求:基础课程实验应覆盖本课程核心知识模块,专业课程实验应体现学科交叉或与临床实践结合;
综合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实验方法完成同一个实验,强化学生运用知识的综合实践能力。
(二)设计性实验
定义与目标:设计性实验以学生为主体,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学生自主设计实验方案、选择仪器设备、分析实验结果,培养其独立解决问题和科研创新能力。
实施要求:实验任务需明确目标与条件,学生需提交包含文献综述、方案设计、风险评估的书面报告;
鼓励跨学科团队合作,支持成果转化为学术论文或创新创业项目。
三、实验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各教学单位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本学期新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填写《山西中医药大学新设实验项目审批表》,明确实验目标、内容、考核方式及所需资源。
(二)项目审核与备案
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新设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及安全性进行审核,专家组成员中需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审核合格后,于3月19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质量,各教学单位需按照以上审核要求对已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复核,并于3月31日前提交本单位开设的全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审核情况。
(三)项目实施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将项目纳入实验教学安排,做好经费预算,统筹实验教学教师、实验场所、设备仪器和试剂耗材等。实验指导教师需按照学校实验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教学,完成课程考核,注重与理论教学的融合,注重学生基本实验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吸收专业前沿科研成果。
(四)项目质量监控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教学检查、督导机制,加强对实验教学环节的检查与督导工作。学期末,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质量评价,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情况将作为学校对教学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引导教师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保证育人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孙舰 0351-3179799
电子邮箱:sxksxtcm@163.com